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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津教育考试院 2017-07-05 10:43:00
天津市2017年艺术类、体育类本科分数线确定
艺术类:理工276分,文史280分
体育类:理工374分,文史394分
我市2017年高考艺术类、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艺术类:理工276分,文史280分;体育类:理工 374分,文史394分。
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普通高校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其中,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本科自划线高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根据体育专业考试合格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确定的。
我市艺术类、体育类本科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本科录取批次前进行,录取工作将于7月初陆续开始。艺术类本科录取按照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艺术类本科批A阶段、艺术类本科批B阶段的顺序依次进行。其中,首次在艺术类本科批A阶段实行平行志愿,计算机投档系统根据高校提交的投档比例,分艺术(文)、艺术(理),对高考总分达到我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市级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综合分排序,由招生高校依据本校艺术类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实施录取并安排专业。(综合分折算方法:美术类综合分=考生高考总分×40%+考生美术类市级统考成绩 ×2.5×60%)
体育类本科与艺术类本科的录取工作同时进行,并首次实行平行志愿。计算机投档系统根据高校提交的投档比例,分体育(文)、体育(理),对高考总分达到我市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体育类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综合分排序,由招生高校依据本校体育类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实施录取并安排专业。(综合分折算方法为:体育类综合分=考生高考总分+考生体育类专业成绩)
凡兼报非艺术类、体育类普通高校的考生,如未被艺术类、体育类高校录取,可参加其他普通高校的录取;已被艺术类、体育类高校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不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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