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094-002
文章来源:中央美术学院 2015-12-21 23:01:00
中央美术学院2015年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一、中国画专业: 、中国画专业: 、中国画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 。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400 分。单科:语文 80 分,外语 70 分;
2、专业名次录至 36名。 并列 36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分数至:
总分 486分。
二、书法专业: 、书法专业: 、书法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 。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400 分。单科:语文 80 分,外语 70 分;
2、专业名次录至 15名。 并列 15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分数至:
总分 432 分。
三、造型艺术专业: 三、造型艺术专业: 三、造型艺术专业: 三、造型艺术专业: 三、造型艺术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 。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400 分。单科:语文 80 分,外语 70 分;
2、专业名次录至 157 名。 并列 157 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分数至:
总分 464分。
四、实验艺术专业: 四、实验艺术专业: 四、实验艺术专业: 四、实验艺术专业: 四、实验艺术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 。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400 分。单科:语文 80 分,外语 70 分;
2、专业名次录至 51 名。并列 51 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分数至:
总分 434 分。
五、艺术设计专业: 、艺术设计专业: 、艺术设计专业: 、艺术设计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 。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420 分。单科:语文 80 分,外语 70 分;
2、文科 专业名次录至 163名。 并列 163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分数至:
总分 601 分。
3、理科 专业名次录至 303 名。 并列 303 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分数至:
总分 539 分。
六、建筑学专业: 、建筑学专业: 、建筑学专业:
按文化课 成绩 排名录取。
文科: 文科: ①北京 录取 9人, 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 95.855 分。
②其他省: 录取 31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 10 1.821 分。
理科: 理科: ①北京录取 5人, 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 95.985 分。
②其他省: 录取 35 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 98.039 分。
七、美术学专业: 、美术学专业: 、美术学专业:
按文化课 成绩 排名录取。
1、北京市 录取 15 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 97.582 分;
2、其他省录取 65 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 98. 431 分。
八、影像 设计 专业: 专业: 按专业排名录取 按专业排名录取 。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 12 人。
①造型艺术 专业按专排名录取 5名,文化课最低分 数:总名,文化课最低分 数:总名,文化课最低分 数:总390 分。单科:语文 分。单科:语文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分,外语 分,外语 65 分;
专业名次录至 231 名,并列 231 名, 其文化课分 数录至 434 分
②实验 艺术专业按排名录取 1名,文化课最低分 数:总名,文化课最低分 数:总名,文化课最低分 数:总390 分。单科:语文 分。单科:语文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分,外语 分,外语 65 分;
专业名次录至 63 名,并列 63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22 分
③艺术 设计 专业 (文科) (文科) 按专业排名录取 5名,文化课最低分 数:总名,文化课最低分 数:总405 分。单科:语 文 75 分,
外语 65 ;专业名次录至 364 名。 并列 364 名,其文化课分 名,其文化课分 数录至 462 分。
④建筑学 专业 (理科) 按专业排名录取 1名,文化课最低分 数:总405 分。单科:语文 75 分,
外语 65 ;专业名次录至 18 名。并列 18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13 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 70 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课排名录 取 52 人,文化课最低分 数线:总395 分,单科:语
文 75 分,外语 分,外语 65 分; 专业名次录至 444 名,并列 名,并列 444 名,其文化课分 名,其文化课分 数录至 445 分。
②艺术设计专业 (文科) (文科) 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 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 12 人,文化课最低分 数线:总410 分,单
科:语文 科:语文 75 分,外语 分,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至 分;专业名次录至 分;专业名次录至 303 名。并列 名。并列 303 名, 其文化分数录至 420 分。
③实验艺术专业 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 3人,文化课最低分 数线:总395 分,单科:语
文 75 分,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至 52 名,并列 52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22 分。
④建筑学专业 (理科) 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 录取 3人,文化课最低分 数线:总410 分,单
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至 18 名。并列 18 名,其文化分数录至 482 分。
九、信息 设计专业: 设计专业: 设计专业: 按专业排名录取 按专业排名录取 。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 录取 18人。
艺术设计专业 (文科 )按专业排名录取 18人。文化课最低分数 线:总分 405 分。 单科: 语文 75
分, 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至 分;专业名次录至 388 名,并列 名,并列 388 名,其文化课分 数录至 460 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 39人。
①艺术设计专业 (文科 )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 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 32人。文化课最低分 数线为:总41 0分。
单科:语文 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分,外语 分,外语 65 分; 专业名次录至 364 名,并列 364 名,其文 化课分 数录至 456 分。
②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课排名录取 7人,文化课最低分 数线为:总395 分。单科:
语文 75 分,外语 分,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至 分;专业名次录至 444 名。并列 名。并列 444 名, 其文化 课分数录至 429 分。
十、空间设计专业: 、空间设计专业: 、空间设计专业: 、空间设计专业: 按专业排名录取 。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 11 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按排名录取 1名,文化课最低分 数:总名,文化课最低分 数:总名,文化课最低分 数:总390 分。单科:语文 分。单科:语文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分,外语 分,外语 65 分;
专业名次录至 125 名,并列 125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38 分
②建筑学专业 (文科) (文科) (文科) 按专业排名录取 10 名,文化课最低分 数:总405 分。单科:语文 75 分,
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至 50 名。并列 50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08 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 29 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课排名录取 19 人,文化课最低分 数线:总395 分。单科:
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至 396 名。并列 396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39 分。
②建筑学专业 (文科) (文科) 兼报考生中按 专业课排名录取 10人,文化课最低分 数线为:总人,文化课最低分 数线为:总人,文化课最低分 数线为:总410 分,
单科:语文 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分,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至 分;专业名次录至 50 名,并列 名,并列 50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547 分。
十一、产品设计专业: 产品设计专业: 产品设计专业: 按专业排名录取 。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 13人。
①艺术设计专业 (文科) 按专业排名录取 7名,文化课最低分 数:总名,文化课最低分 数:总405 分。单科:语文 75 分,
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至 251 名, 并列 251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52 分。
②建筑学专业 (文科 )按专业排名录取 6名,文化课最低分 数:总405 分。单科:语文 75 分,
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 至 90 名, 并列 90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75 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 52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排名录取 25人。文化课最低分 数线:总395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 专业名次录至 444 名。并列 444 名,其文化课 分数 录至 435 分。
②艺术设计 专业 (文科) 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 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 12人。文化课最低分 数线:总410 分。
单科:语文 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分,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至 分;专业名次录至 210 名。并列 名。并列 210 名,其文化课 名,其文化课 分数 录至 414 分。
③建筑学专业 (文科) (文科) (文科) 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 15人。文化课最低分 数线:总41 0分。单科:
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至 90名,并列 90名,其文化课 分数 录至 451 分。
十二、家居产品设计专业: 家居产品设计专业: 家居产品设计专业: 家居产品设计专业: 按专业排名录取 。
1、 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 18 人。
文化课最低分 数线:中国画、造型艺术总385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
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 400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
① 从中国画专业录取 1人。专业名次录至 36 名,并列 36 名,文化课分数录至 492 分;
② 从设计专业 (文科) (文科) (文科) 录取 6人。专业名次录至 303 名,并列 303 名,文化课分数录至 444 分;
③ 从设计专业 (理科) (理科) (理科) 录取 1人。专业名次录至 19 名,并列 19 名,文化课分数录至 421 分;
④ 从建筑学专业 (文科) (文科) (文科) 按专业排名录取 8名。专业次录至 138 名,并列 13 8名,文化课分数
录至 494分。
⑤ 从建筑学专业 (理科) (理科) (理科) 按专业排名录取 2名,专业次录至 185 名,并列 185 名,文化课分 数录
至 51 5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 72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中国画、 造型艺术总分 390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
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 405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
①从中国画专业录取 3人。专业名次录至 27 名,并列 27 名, 文化 课分数录至 396 分。
②从造型艺术专业录取 11 人。专业名次录至 444 名, 并列 444 名, 文化 课分数录至 448 分。
③从设计专业 (文科) (文科) (文科) 录取 24 人。专业名次录至 303 名,并列 303 名,文化 课分数录至 532 分。
④从设计专业 (理科) (理科) (理科) 录取 6人。专业名次录至 364 名,并列 364 名,文化 课分数录至 500 分。
⑤从建筑学专业 (文科) (文科) 按专业排名录取 22名。专业名次录至 138 名, 并列 138 名, 文化 课分数
录至 428 分。
⑥从建筑学专业 (理科) (理科) 按专 业排名录取 6名,专业次录至 名,专业次录至 50 名,并列 50 名, 文化 课分数录
至 471 分。
十三、新疆 文化人才 文化人才 文化人才 定向培养计划: 定向培养计划: 定向培养计划:
1、 油画: 1名(汉语言)。文化课最低分 数线:总名(汉语言)。文化课最低分 数线:总390 分, 专业排名录至第 2名。
2、中国画(工笔人物) 、中国画(工笔人物) 、中国画(工笔人物) 、中国画(工笔人物) 、中国画(工笔人物) :2名(汉语言)。 名(汉语言)。 文化课最低分 数线:总文化课最低分 数线:总390 分,专业排名录至第 2名。
十四、新疆协作计划(民考、 汉新疆协作计划(民考、 汉新疆协作计划(民考、 汉新疆协作计划(民考、 汉新疆协作计划(民考、 汉新疆协作计划(民考、 汉双语班 )
1、中国画 中国画 :1人, 文化课划线 文化课划线 :总分 39 0分,专业排名录至第 1名;
2、造型 艺术: 1人, 文化课划线 :总分 390 分,专业排名录至第 1名;
3、艺术 设计 :8人, 文化课划线 :总分 390 分,专业排名录至第 13名;
十五、 十五、 港、澳台华侨: 港、澳台华侨: 港、澳台华侨: 港、澳台华侨:
录取 12 人。其中:按专业排名 录取 9人;按 文化课成绩排名 录取 3人。
1、造型艺术: 造型艺术: 1人, 文化课划线 :总分 400 分,专业排名录至第 6名;
2、艺术设计: 艺术设计: 6人, 文化课划线 :总分 420 分,专业排名录至第 17 名;
3、实验艺术: 实验艺术: 1人, 文化课划线 :总分 400 分,专业排名录至第 1名;
4、影像设计: 影像设计: 1人, 文化课划线 :总分 415 分, 专业排名录至第 17 名;
5、建筑学: 建筑学: 2人, 按文化课成绩排名 按文化课成绩排名 录取 ,文化课成绩录至 494 分;
6、美术学: 美术学: 1人, 按文化课成绩排名 按文化课成绩排名 录取 ,文化课成绩录至 473 分。
▲注:
1、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时,相对成绩折算办法:
相对成绩 = 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 ÷考生所在省本科(非艺术类 非艺术类 非艺术类 文/ 理)一批线 ×100
2、按专业课成绩排名录取时,文化课成绩折算:
①考生所在省艺术类高考成绩总分满分为750分,语文、英语单科满分为150分时不需要折算;
②考生所在省艺术类高考成绩总分满分不是750分,语文、英语单科满分不是150分时,文化课成绩
需折算后使用。
例如: 例如: 某省艺术类考生成绩 某省艺术类考生成绩 总分 满分为 500 分,其考生本人高成绩总为 350 分。
折算后成绩为: 折算后成绩为: 折算后成绩为: 折算后成绩为: 350 ÷500÷500 ÷500 ×750×750 =525 分
十六、其它: 、其它:
1、 我院只发布 此录取 原则, 最终 录取 名单 将由 各省 招生 部门 公布。 公布。
2、 我院录取 我院录取 我院录取 工作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工作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工作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工作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工作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包括 《录取通知书》 《录取通知书》 《录取通知书》 的邮寄。 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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