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体育大学2018年艺术类舞蹈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北京体育大学 2018-02-26 10:29:00
北京体育大学2018年艺术类舞蹈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
舞蹈表演 |
招考方向 |
健美操、啦啦操、体育舞蹈、舞蹈 |
招生计划 |
120人 (其中北京计划招生15人,其他分省计划统一于校考结束后公布) |
培养目标 |
本专业培养掌握舞蹈表演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备文化艺术修养和实践创新能力,能在各级各类专业文艺表演团体、院校、健身俱乐部等单位从事舞蹈表演、教学、训练及编排工作的复合型舞蹈表演人才。 |
主要课程 |
艺术概论、专项教学训练与理论实践、表演剧目、表演基础理论与技能、作品赏析等。 |
修业年限 |
四年 |
授予学位 |
艺术学学士 |
就业方向 |
各级各类专业文艺表演团体、院校、健身俱乐部等单位。 |
二、招生地区、招考方向及招考方式
招生地区 |
招考方向 |
招考方式 |
备注 |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甘肃、新疆 |
健美操、啦啦操、 体育舞蹈、舞蹈 |
考生须至我校,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校考)。 |
文理 兼收 |
福建、陕西、重庆、青海、宁夏、云南、贵州 |
舞蹈 |
不组织校考,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舞蹈类专业统考。 |
三、报考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参加艺术类高考统一报名;
4.凡省级艺术类统考涉及到我校艺术类专业,该省考生须取得统考合格证;
5.16至22周岁,即1996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6.身高要求:男1.70米(含)以上,女1.60米(含)以上(舞狮考生可适当放宽)参加我校校考的考生,身高以我校初试测试为准;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考生,身高以高考体检表为准。
7.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3(以高考体检表为准)。
(二)专业基本要求
具有一定健美操、啦啦操、体育舞蹈、舞蹈、龙狮表演等训练基础的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体育运动学校、中等艺术类学校的毕业生。
四、报考要求(一)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高考);
(二)除福建、陕西、重庆、青海、宁夏、云南、贵州考生外,其他考生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校考);
(三)如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有要求且涉及到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且获得专业合格证书。在省级统考合格线尚未公布情况下报名参加校考的考生,校考成绩须省级统考合格后方能有效,否则视为无效;如省级统考未涉及,则考生只需要参加校考。
五、报名办法(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我校不组织现场确认及现场报名,报考考生必须参加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
(二)报名时间:2018年1月20日至2月10日
(逾期不受理考生报名)
报名网址:
http://zs.bsu.edu.cn 北京体育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网站
(三)网上报名流程
1.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填写报名基本信息;
2.上传考生本人照片:
考生本人近1个月以内免冠2寸正面电子证件照1张(蓝底);考生本人手持二代身份证件半身照1张(要求身份证正面朝前,放置于本人胸前,照片要求考生面部及身份信息字迹清晰,否则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3.扫描并上传以下材料(如使用拍照方式,请务必保证上传的照片内容清晰、可读,否则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1)二代身份证件(正反面,临时身份证无效,身份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2)考生在当地招办参加艺术类高考统一报名时,获得的带有本人高考考生号的《2018年**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报考证)》(北京考生为“2018年北京市普通高考考生报名信息单”);
(3)自行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北京体育大学2018年艺术类舞蹈表演专业报名表》,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将报名表进行扫描或拍照后上传;
(4)凡省级统考涉及到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须上传艺术类省级统考合格证明。
4.网上缴费:180元。(报名及初试费100元,复试费80元)
(1)未按时缴纳校考费用,则上传材料不予网上审核,考生将被视为未报考我校,不具备考试资格,不予安排考试;一经缴费,如考生放弃考试,费用不予退回;
(2)如初试被淘汰,学校统一通过原银行缴费途径退还考生复试费用80元。
(四)网上打印校考准考证
待学校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后,考生于2018年2月22日至25日期间自行打印《北京体育大学2018年艺术类舞蹈表演专业招生考试准考证》,并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达考场,进行考试。
六、专业考试(一)考试时间:2018年3月3日至4日
(3日初试,4日复试)
(二)考试地点:北京体育大学
(三)考试内容: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考方向进行报考,专业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请自行登录北京体育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网站下载查看。
(四)校考初试只作是否合格评定,校考成绩以复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招生专业及招考方向 |
初试(是否合格) |
复试(最终成绩) |
基本形态 |
综合素质 |
专项技术 (100分) |
舞蹈表演 (健美操方向) |
竞技健美操 |
身高 BMI指数 坐位体前屈 |
身体比例 和形象 |
规定 难度动作 |
自编成套动作 |
舞蹈表演 (啦啦操方向) |
技巧啦啦操 舞蹈啦啦操 |
身高 BMI指数 坐位体前屈 |
身体比例 和形象 |
规定 难度动作 |
自编成套动作 |
舞蹈表演 (体育舞蹈方向) |
标准舞 拉丁舞 |
身高 BMI指数 坐位体前屈 |
身体比例 和形象 |
芭蕾 基本技术 |
两支主项舞(80分) 一支副项舞(20分) |
舞蹈表演 (舞蹈方向) |
中国舞现当代舞 芭蕾舞 流行舞 |
身高 |
身体比例 和形象 |
技术 技巧综合 |
剧目表演 |
龙狮舞 |
身高 |
身体比例 和形象 |
组合动作 编排表演 |
自编成套 动作表演 |
(五)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不得重做。
2.报考体育舞蹈方向的考生,不得外请陪考担任舞伴;复试时,伴奏音乐由学校提供,男女考生既可以双人配对,也可以单人参加考试(只有1次上场机会);初试被淘汰考生不得作为舞伴陪同他人参加复试;配对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不得更换舞伴。
3.报考健美操、啦啦操、舞蹈方向的考生,复试中所需伴奏音乐由本人自备U盘。要求考生自备U盘中只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考试中如发生U盘播放音质不清楚或无法正常播放等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考试服装一律不得带有任何单位的字样或标志,且须符合我校专业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的相关要求,否则不得上场考试。
5.校考专业合格考生可于4月1日后,登录北京体育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网站打印合格证,我校不再邮寄纸质合格证。
七、录取办法(一)德智体全面衡量,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福建、陕西、重庆、青海、宁夏、云南、贵州七省,依据分省计划数,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舞蹈类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其他招生省份,依据分省计划数分招考方向,按校考专业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八、收费标准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舞蹈表演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年10000元。住宿费为每生每年750、900、1200元不等。
注:以上学费和住宿费为2017年标准,2018年有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
九、其他说明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2018年艺术类招生有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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