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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2020-02-04 18:30:35
福州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重点大学。现有19个以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为主的学院,其中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拥有音乐学、应用心理学、社会学、汉语言文学4个本科专业,拥有2个学术型硕士点,音乐表演等3个专业型硕士点、4个研究所,3个福州大学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一、专业简介:
本专业培养具备音乐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以及初步对音乐进行理论分析、研究的能力,能在文化馆站、中小学、社会音乐团体、科研单位和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中外音乐史、中外民族音乐理论、音乐美学、音乐教育理论的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学制四年,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二、报名条件:
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音乐艺术素质基础,符合2020年考生所在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报考条件。
三、招生计划:
1.联考
山东省考生参加山东师范大学音乐类联考,具体要求详见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2020年山东师范大学等23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联考方案》http://www.zsb.sdnu.edu.cn/info/1003/1527.htm?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
2.统考
河北、辽宁、湖南、福建等地考生参加所在省2020年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科目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我校不再另行举行专业测试。
五、录取原则:
山东省考生文化成绩(含政策照顾分,下同)达到山东省音乐类本科合格线,专业成绩达到山东师范大学音乐类联考合格线;其他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音乐类本科合格线。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范围内,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1.福建省(综合分满分为750分)
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0.4 + 考生专业成绩×2.5×0.6
2.其他省份(综合分满分为100分)
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文化考试满分×40 + 考生专业成绩÷专业考试满分×60
注:音乐学专业投档办法和比例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原则为准。
六、入学:
1.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凭《福州大学新生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学费8900元/学年。学生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习成绩优秀,表现良好,可享受奖学金。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者,由福州大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福州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2.我校将在入学后对录取的新生进行专业复测。复测不达标或入学前后测试成绩差异显著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学籍,并报请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联系电话:校招生办公室0591-22866857,人文社会科学学院0591-22866567
福州大学网址:www.fzu.edu.cn
福州大学招生考试中心网址:zsb.fzu.edu.cn
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网址:renwen.fzu.edu.cn
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邮编350116)
福州大学招生考试中心
2020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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