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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广西师范大学 2017-12-21 09:25:00
2018年广西师范大学美术、设计类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简章
一、 学校概况
广西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有王城、育才、雁山3个校区,校园面积4100多亩;在职教职员工2413人,全日制本科生25054人,硕士生6046人,博士生157人,各类留学生1600余人,成人教育学生14000多人。经过85年的建设发展,已成为一所教师教育特色鲜明、文理学科均名列全国百强、国际交流合作广泛的综合性大学。
二、招生章程(摘要)
(一)学校名称:广西师范大学
(二)国标代号:10602
(三)收费标准:12000元/学年(预缴)
(四)报考须知:
1.招生对象
高中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
2.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招生规定,通过本省美术类联考并取得合格证。
(2)无色盲、色弱(书法学专业除外)。
(3)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8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70cm。(条件特别优异者可适当放宽)
(4)艺术类不分文理科的省份,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分文理科的省份只允许文史类考生报考。
广西区外考生不允许跨省报考;广西区内考生文史类和理工类均可报名。
3.报名方式
请登录各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4.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规定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2018年全国招生计划
(六)考试科目及分值
1.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不含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动画、公共艺术等8个专业考试科目设置为:素描(100分)、色彩(100分);使用同一套题目,不按具体专业划线,统一按美术类专业划线。
2.书法学专业考试科目为:临摹(100分)、创作(100分)。按书法学专业划线。
3.服装与服饰设计(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专业考试科目为:面试(100分)。
4、特别说明
广西考生报考我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
(七)录取原则:
1.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统考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且参加我校艺术类校考成绩合格,参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2.美术学、绘画、书法学、动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含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公共艺术等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排名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三、考试成绩查询
考生于2018年4月中旬前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bkzs.gxnu.edu.cn/查询考试成绩并自行打印合格证。
四、联系方式
(一)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招生咨询、联系电话
1.美术学院:黄老师、李老师;0773—3690668,3690618
2.设计学院:彭老师、唐老师;0773—8996357
3.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邮编:541006
(二)广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5818532(兼传真);联系人:刘老师
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邮编:541004
学校招生办网址:http:// bkzs.gxnu.edu.cn
电子邮件:zsb@gx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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