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094-002
文章来源:大连工业大学2020-01-10 17:27:08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考方向 |
学制 |
科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元/年/生) |
130301 |
表演 |
服装表演 |
四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10000 |
注:表中招生专业学费标准若有变化,以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等收取标准
学校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收费标准详见“三、专业设置说明”,住宿费最高收费标准为1200元/年/人,校考报名费收费标准为180元/人。
2.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和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建有完善的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和健康个性发展的激励机制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机制,设有多项奖、助学金。
六、录取办法说明
1.各专业录取批次由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投档方式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执行。
2.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的优先级高于服从调剂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
本专业只录取参加省级统考(不组织此类专业省级统考的省份除外)和我校校考均合格的考生。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相关政策执行。
(3)考生须达到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制定的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达到学校制定的外语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50分(外语成绩非150分满分的省份,按照150分折合),在此基础上按照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校考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文(理)综合(或选考科目总分)”成绩排序。
(4)校考专业课成绩名次在本省中位于招生计划数之内的考生,外语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可降低10分。
3.学校在投档过程中承认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关于高考加分、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4.学校对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中任何一科成绩为零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七、专业课校考
(一)考点设置及考试时间
考点 |
报名方式 |
报名时间 |
信息确认 |
考试时间 |
信息确认、量体、考试地点(地址) |
大连 |
网络报名 |
2020年1月9日-1月15日 |
2020年1月15日 |
2020年1月16日 |
大连工业大学服装学院 |
(二)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
1.建议报考条件
男身高185-192cm之间、女身高172-181cm之间,五官端正,身材较好,体重适中。
2.量体:测量身体的各项数据(请自备白色紧身内衣)。
初试:形体考核(体貌观测,请自备泳装,不得化妆和盘发)。
复试:
① 服装表演考核(请自备高跟鞋、黑色背心、黑色紧身长裤)。
② 艺术素质考核(请自备软底舞鞋,并搭配协调着装。考查考生在特定音乐背景下的节奏感、协调性和舞蹈基础素养等艺术素质)。
注:考生不得穿着带有特殊标记的服装。
(三)校考报考办法和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推荐使用):
考生可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网络报名(点击此处进入网络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准确信息后,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或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信息确认。
2.在信息确认当天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
(1)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核发的《2020年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准考证》(或《2020年高考报名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A4规格纸型复印)。
(2)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或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A4规格纸型复印)。
3.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月9日-1月15日,现场报名仅限2020年1月15日,现场信息确认后缴纳报名费180元/人,请考生自备现金。
4.考试成绩与合格分数线
学校按照招生计划数与合格生源数不超过1:4的比例,划定全国统一的合格分数线。专业课校考成绩和合格考生名单将于2020年4月10日之前公布,并报送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备案。考生可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和电话等方式查询考试成绩,学校不单独寄发纸质合格证。
八、附则
1.招生咨询渠道:
(1)咨询部门:大连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2)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大连工业大学综合楼A801室)
(3)电话:0411-86323661、86323693
(4)电子邮箱:zsbgs@dlpu.edu.cn
(5)网站:http://zsb.dep.dlpu.edu.cn
(6)微信公众平台(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dlpu86323661
(7)新浪微博(@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http://weibo.com/dlpu86323661
(8)腾讯微博(@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http://t.qq.com/dlpu3661
2.招生申诉渠道:
(1)申诉部门:大连工业大学纪检监察处
(2)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大连工业大学综合楼A922室)
(3)电话:0411-86323813
(4)电子邮箱:jjjc@dlpu.edu.cn
(5)网站:http://jiwei.dep.dlpu.edu.cn
3.本简章公布后,如遇教育部或各省份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或各省份最新招生政策执行。
4.本简章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5.本简章经辽宁省教育厅核准,自2020年1月9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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