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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我省美术类考生的切身利益,确保美术类考生更好地备考和顺利地参加全省统一考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办法(试行)〉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分参考〉的通知》(教学厅[2008]15号),现将我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查看详情为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地选拔艺术类专业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查看详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2016年山东高考艺术类考试划分为美术类、音乐类、书法类、舞蹈类、摄影类、播音主持类、文学编导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模特)类、空乘类、其它类共11个专业类别。非美术类本科专业考试2016年仍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
查看详情星干线小编从山东省招生部门获悉,2016年我省在济南、青岛、淄博、潍坊4市设立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点,招生院校只能在我省选择1个考点进行1次专业考试,2016年2月16日—29日考试,不得提前或延后。...
查看详情各招生院校须严格执行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艺术本科专业目录,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进行专业测试。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按文理类专业招生,有关高校若有专业要求也可进行专业测试,随本校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进行录取。录取时在专业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且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我省文理类本科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查看详情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实行全省统一考试。 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部属院校、211工程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可以在我省统考基础上进行校考,也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其他本科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使用我省统考成绩。...
查看详情为维护我省美术类考生的切身利益,确保美术类考生更好地备考和顺利地参加全省统一考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办法(试行)〉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分参考〉的通知》(教学厅[2008]15号),现将我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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