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094-002
文章来源: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12-15 02:35:00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天津市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将合并普通本科批次和独立学院批次为艺术类本科批次,并在部分美术类专业招生中试行平行志愿,促进艺术类专业招生更加科学、规范、公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艺术类录取批次和志愿设置
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设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艺术类本科批(含A、B阶段)和艺术类高职批(含A、B阶段)三个批次。为有效增加考生录取机会、降低填报志愿风险,提高招生院校和考生的满意度,在使用我市市级专业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本科批A阶段和艺术类高职批A阶段试行平行志愿投档,其他批次仍采用顺序志愿投档。
1.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包括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类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普通高校和经我市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教育部直属高校。本批次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有2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 艺术类本科批:该批次分为A阶段和B阶段。
艺术类本科批A阶段,包括使用我市市级专业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的美术及设计类专业。本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9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有2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艺术类本科批B阶段,包括使用专业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本批次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有2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3. 艺术类高职批:该批次分为A阶段和B阶段。
艺术类高职批A阶段: 包括使用我市市级专业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美术及设计类专科专业。本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有2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艺术类高职批B阶段:包括使用专业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专科专业。本批次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有2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二、艺术类录取顺序和投档规则
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高校本科一批录取前进行,按照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艺术类本科批A阶段、艺术类本科批B阶段的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录取。
艺术类高职批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高校本科二批录取结束后,高职高专普通批次录取前进行,按照艺术类高职批A阶段、艺术类高职批B阶段的顺序进行投档录取。
1.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投档规则:实行“按志愿全投”的投档规则。计算机投档系统依据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分艺术(文)、艺术(理),将考生档案全部投放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依据本校艺术类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2.艺术类本科批A阶段投档规则: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的投档规则。计算机投档系统根据院校提交的投档比例,分艺术(文)、艺术(理),对高考总分达到我市艺术类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专业市级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综合分排序(综合分折算方法:综合分=考生文化总分×40%+考生市级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2.5×60%);然后从排序在第一位的考生开始,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几个院校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院校的投档条件时,则将考生的电子档案投到排序在前的院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院校,则直接投档到该院校。
当若干名考生综合分相同时,计算机投档系统先分艺术(文)、艺术(理),按规定顺序科目的分数将综合分相同考生进行排序(同分考生的排序科目依次为“美术类专业市级统考、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然后按照考生排序从先到后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志愿,并根据院校提交的投档比例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依据本校艺术类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3.艺术类本科批B阶段投档规则:实行“上线全投”的投档规则。计算机投档系统依据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分艺术(文)、艺术(理),将高考总分达到我市艺术类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档案,全部投放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依据本校艺术类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4.艺术类高职批A阶段投档规则: 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的投档规则。计算机投档系统根据院校提交的投档比例,分艺术(文)、艺术(理),将高考总分达到我市艺术类高职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专业市级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综合分排序(综合分折算方法:综合分=考生文化总分×40%+考生市级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2.5×60%);然后从排序在第一位的考生开始,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几个院校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院校的投档条件时,则将考生的电子档案投到排序在前的院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院校,则直接投档到该院校。
当若干名考生综合分相同时,计算机投档系统分艺术(文)、艺术(理),按规定顺序科目的分数将综合分相同考生进行排序(同分考生的排序科目依次为“美术类专业市级统考、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然后按照考生排序从先到后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志愿,并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依据本校艺术类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5.艺术类高职批B阶段投档规则: 实行“上线全投”的投档规则。计算机投档系统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分艺术(文)、艺术(理),将高考总分达到我市艺术类高职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档案,全部投放给院校,由院校依据本校艺术类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天津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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