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考试性质
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学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美术类统考)是为普通高校招收美术学与设计学类专业人才而设置的选拔性考试,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
II.考核目标与考试科目
美术类统考注重考查美术学与设计学类专业基础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艺术素养(包括审美能力、造型能力和表现能力等)。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和速写。
素描:主要考查考生的审美能力、造型能力(构图、结构、比例、透视、体积、空间、明暗、质感)和表现能力。
色彩:主要考查考生的审美能力、感受能力(色调、色相、冷暖、明度、纯度、环境色)和表现能力。
速写:主要考查考生的审美能力,在较短时间内对人物的动态(结构、比例、透视)、画面构成关系、人物动态组合与道具及环境的感知能力和表现能力。
美术类统考的总分为素描、色彩和速写三科得分之和,总分300分。
素描、色彩和速写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Ⅳ.考试内容、形式及要求
一、素描
(一)考试内容范围
静物、石膏头像、人物头像。
(二)考试形式
写生、默写、写生与默写相结合、根据提供的图片等相关资料完成规定内容。
(三)考试时长
考试时长为180分钟。
(四)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1. 答卷纸;(考场提供)
2. 黑色铅笔或黑色炭笔;(考生自备)
3. 画板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
4. 不得在答卷上使用任何固定液体。
二、色彩
(一)考试内容范围
静物、风景。
(二)考试形式
写生、默写、写生与默写相结合、根据提供的图片等相关资料完成规定内容。
(三)考试时长
考试时长为180分钟。
(四)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1. 答卷纸;(考场提供)
2. 水彩、水粉或丙烯材料;(考生自备)
3. 画板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
4. 不得在答卷上使用任何固定液体。
三、速写
(一)考试内容范围
人物动态、人物动态的组合、人物动态与道具及环境的组合。
(二)考试形式
现场速写、默写、现场速写与默写相结合、根据提供的图片等相关资料完成规定内容。
(三)考试时长
考试时长为30分钟。
(四)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1. 答卷纸;(考场提供)
2. 黑色铅笔、黑色炭笔、黑色墨水钢笔、黑色签字笔或黑色马克笔;(考生自备)
3. 画板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
4. 不得在答卷上使用任何固定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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